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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黑开发商暴力阻止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广大业主无正常安全环境秩序

发表于2017-06-08

    反映人: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山水中央项目部,通讯地址:南阳市光武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山水中央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张顺泉。

    反映内容:

 201763日,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占领山水中央项目益满园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物业服务监控室、物业服务门岗等地方,强拿我公司管理的财务账本等书面材料,破坏我公司财物,威胁、侮辱我公司员工致使我公司无法正常向业主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该事件发生后,我公司员工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向人民公安求助,维护正常的物业经营活动。公安机关人员工作人员来到后,以消防不合格为由把我公司项目经理张顺泉带到派出所询问(8小时);对我司员工报警事项未予及时处理。

 201764日上午,辖区派出所口头传唤我们山水中央物业项目10名工作人员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山水中央物业项目公共秩序维护部队长王保菊被询问(近8小时),其他员工被询问时间长短不等。在公司员工去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3日强占我公司物业服务中心的人员纠集数十人在物业中心闹事,还有一些不明身份(自称业主家属,拒不报出所购房间号)的老年女士散布不实信息,严重破坏益满园正常的办公秩序,也根本不把业主的利益放在眼里。由于此时物业公司人员人数较少加之分身乏术没有报警。 201764日下午,强占我公司物业服务中心的人员再次纠集数人员要强占我公司正常办公电脑、桌椅,强行将我公司员工驱逐,我公司员工奋力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及公司财物并立即报警。并且在警察与物业办公室协调双方事务期间,物业服务公司前台形象墙logo被人强行破坏,警察置之不理。物业公司希望人民警察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警官仍以合同纠纷为由,对我们报警内容中不明身份人员涉嫌的治安问题未予妥善处理,主张我们双方协商“调解”处理,没有结果,并让我们双方保持克制,可以同时在物业办公室办公。

20176610:00我们物业办公室电卡预付费使用完毕,正常照明和办公设备全部无电可用,一片漆黑,无法为广大业主提供正常服务。多次联系名矗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相关人员,均已请示领导为由拒绝售电(我公司出费用)。2017671530电卡预付费使用完毕,小区监控系统停电停止工作。多次与名矗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人员沟通买电,均以请示领导为由拒绝售电(我公司出费用),之后通过与110沟通,准备到正常上班时间,协商解决。试想,如果在停电期间,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怎么能被有效保证;近期形势下物业公司员工面临的不安全风险有多大?责任应该谁负?谁能负得起?

   这类的行为已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影响我公司正常经营、阻挡我公司为广大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因此,请公安机关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依法驱逐强行侵占我公司办公场所人员并对其予以严厉处罚!以正视听!!让我们尽快恢复为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的正常经营秩序!

 

以上所述,如有不实,我们负全部法律责任

 

                      反映人: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顺泉

联系电话: 18137236600  13027728970  

 15346581870

时间:2017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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